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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检说法 | 捞财捞色的“海王”被判了!
时间:2020-11-27 17:2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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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前段时间,电视剧《三十而已》爆火,剧中三个女性角色的人生引起共鸣,每一个男性人物的缺点都有象征性,影射当下社会中某些 男性的形象,“海王”就是其中之一。
你以为的海王是这样的------时间、空间管理大师   帅气多金人又有型、浪漫套路他最行。然而,现实中真的有海王是这样的------冒名装“土豪”、骗你没商量。
 
蒙山县的陆某军冒名并隐瞒已婚事实,游走于多个女性之间,骗取感情和钱财。近日,陆某军因涉嫌诈骗罪被蒙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16年底,陆某军隐瞒自己已婚事实,冒称“潘某”追求陶女士并发展成恋人关系。在交往的期间,陆某军谎称自己经营快餐店,多次以需要资金周转、装修店面、买车等理由向陶女士借钱,骗得陶女士的信用卡刷卡消费、转帐及帮其网购共计人民币4万多元。2018年2月,陶女士多次催陆某军还钱未果,陆某军还将其电话、微信拉黑。
2020年4月,陶女士发现其真名为“陆某军”,便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当地公安机关立即进行立案侦查,于2020年5月将陆某军抓获。随后莫女士、黄女士相继向公安机关举报陆某军的诈骗行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陆某军冒充家中有多处房产的“高富帅”追求莫女士、黄女士并发展成恋人关系。后以做生意、做工程需要周转资金等为由骗取莫女士人民币约5万元,骗取黄女士人民币3万元。陆某军诈骗三位女士所得共计人民币125685.2元,得款后均用于个人消费及还款。陆某军到案后,对其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被告人陆某军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最终受到法律制裁;而在罪犯落网,我们拍手称快之时,更应该反思怎样避免自己落入骗局之中。近年来,骗婚事件频频出现,广大女性应该提高警惕、谨慎交友。恋爱诚可贵、真诚价更高,美好的爱情应该建立在诚实守信之上,任何时候都不要被“幸福”冲昏了头脑,深陷爱情也要保持理智,不给渣男可乘之机,避免"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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