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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7期>“司法救助+”推动践行“枫桥经验”在偏远县城落地生根
时间:2024-04-24 11:32来源:广西蒙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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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一些难度极大、似成“死结”的矛盾纠纷,依法运用“司法救助+”辅以领导带案下访、释法说理、上门听证、多方联动等方式,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一线。

 

 

01

“司法救助+领导带案下访”,

有效化解心中怒气,防止出现极端事件

 

“你们要是不把他抓起来判刑,我就自己到他家去报复他全家人。”蒙山县某镇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陈某的未成年女儿遭受犯罪侵害,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陈某因无法索赔又无力筹集后续检查治疗费用,气愤之下欲报复犯罪嫌疑⼈及其亲属。

“老陈,你别激动,违法犯罪的事我们不能做。”蒙山县检察院办案组在办案中发现陈某情绪异常,有可能做出极端行为,随即派出一名院领导带案下访,走进陈某家中耐心对其释法说理。在释法说理过程中,该院发现陈某女儿符合司法救助情形后,决定专案专办,当即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并取得支持。根据司法救助流程,该院马上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协调学校、妇联、医疗机构等部门对陈某女儿进行心理康复治疗。

“……非常感谢县检察院、县妇联及医疗机构对我女儿的心理治疗,如果没有你们的关心和帮助,可以肯定地说,我女儿到现在肯定还会生活在被侵害的阴霾当中。现在在她的脸上,我经常可以看见她露出的灿烂笑容,同时她跟我们的交流也日渐多了起来。”陈某对自己之前鲁莽的行为道歉道并承诺不会做出极端行为,一个潜在危机得到了有效化解。

 

 

02

“司法救助+释法说理”,

及时化解邻里纠纷,重建和谐邻里关系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江家和黄家都是世代生活在一起的邻居,平时有一些磕磕绊绊在所难免,今天叫你们一起坐下来,目的就是想化解你们两家的矛盾。”蒙山县某乡的江某和黄某是邻居,均是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江某因琐事与黄某发生争执,打伤黄某夫妇,黄某夫妇被打伤后住院治疗,无力支付医药费。犯罪嫌疑人江某因为经济困难无力赔偿,赔偿问题不能解决,双方原有矛盾越来越大,已成“死结”,极有可能引发新的不可控的矛盾纠纷。

“我不管,他打伤了我们,就得赔我们医疗费用。现在我们家经济那么困难,没有钱支付医药费,他又不帮我们支付医疗费用,我们是不会谅解他的。”黄某夫妇激动地对蒙山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说道。经进一步调查了解,江、黄两家纠纷系由琐事引发的邻里纠纷,双方并无深仇大恨,但如不及时化解,矛盾累积便有可能引发大矛盾。办案人员就江某打伤黄某夫妇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将会受到法律追究进行了释法说理;同时针对黄某夫妇因受到江某的犯罪侵害,致使遭受重大损失,又因江某家庭确实困难、没有赔偿能力,黄某夫妇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极有可能因案返贫作出了进一步研判。

“黄大哥,江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终将受到法律追究。针对江某的侵害行为致使你们陷入生活困难这一情况,你们是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的,建议你们及时向我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递交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流程如下……”该院办案⼈员一边安抚情绪激动的黄某夫妇一边向黄某夫妇宣传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

“非常感谢县检察院尤其是县检察院的帮扶责任人小韦同志,他不论是在入户过程中还是通过电话联系的形式,一直在跟我宣传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最后我们根据他的建议及时向县检察院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并得到了相应的司法救助金……”黄大哥在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回访过程中对办案人员频频点头。

“……小韦还一直告诉我‘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现在我家跟江家的隔阂日渐消退,我们两家日常也逐渐在走动了。”黄大哥的老婆农大姐在旁边说道,一场和谐的邻里关系正在重构。

 

 

 

03

“司法救助+上门听证”,

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我向他讨要工钱反而被他打伤,法院判他赔钱又不赔,难道坏人就可以这么嚣张吗?”家住蒙山县某镇偏远山区的覃某甲是一名农民工,在向覃某乙讨要工钱时被覃某乙打伤。案发后,当地法院判决覃某乙赔偿覃某甲医药费等损失三万余元,但因为覃某乙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覃某甲无法得到赔偿,覃某甲对此不理解。

“覃师傅你听我说,我是这次听证会的听证员,同时是县政协委员。针对你不服因讨要工钱被故意伤害刑事申诉一案,鉴于你家实际情况,检察院的同志今天邀请我们一起来你家进行上门听证......”蒙山县检察院在了解信访人覃某甲户的实际情况后,决定邀请听证员到覃某甲家中开展听证工作,拟将把矛盾化解在信访群众“家门口”。

“你在向覃某乙讨要工钱时被覃某乙打伤,构成轻伤二级,覃某乙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已被判处相应刑罚,其在赔偿你部分赔偿金额后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受邀出席上门听证的政协委员兼人民监督员潘威一边释法说理一边安抚着覃某甲,“你户因你被覃某乙故意伤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且有一个智力残缺的儿子要抚养,生活极度困难,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建议你及时向县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经检察人员和听证员耐心解说,覃某甲的怨气在上门听证中慢慢平息,并当场表示自愿息诉息防,一场防止因案致贫返贫的上门听证会正在边远县城的某乡村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通过刚才的围观,我要为县检察院这种上门听证举动点赞。因为它不仅切实解决了案件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还让围观群众更加近距离地上了一堂以案释法的法治教育课,让老百姓明白了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覃某甲所在村的村委会工作人员覃某在听证会结束后对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点赞说道。

 

 

04

“司法救助+多方联动”,

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我们要求严惩可恶的诈骗分子,还我们保命钱!”覃某茂利用在蒙山县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假借帮助群众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名义,共诈骗48名老年人共计人民币174万余元。因养老钱被骗且难以追回,群众意见极大。

“各位叔伯阿姨,你们不要着急,我们检察院已经把你们的情况向县委政法委汇报过了,我们会一起帮你们想办法的......”蒙山县检察院接到被害群众来访后及时联合当地政府与被害人面对面释法说理,引导他们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还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联合法院共同对因案陷入生活困难的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经多部门不懈努力,案件得到较好解决。

 

 

据统计,2020年以来,蒙山县检察院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6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20多万元,帮助97名群众摆脱了因案导致的生活困境。

“下一步,蒙山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检察职能,想人民所想、解人民所难,不断厚植为民情怀,积极践行和探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检察力量。”蒙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韦焕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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