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韦焕成
现在,我代表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综合施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听证会,评议案件21件次。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捕33人、不诉24人;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4.22%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6.43%。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规定,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9件,办结57件;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接待来访群众25人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7件,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结合办理性侵类案件提出对策建议,所撰写的案件分析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监管责任,以“小建议”推动社会“大治理”。
(六)以品牌建设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双语”服务窗口接访各族群众20余次;“红石榴”检察服务队牵头联合多个部门运用“办案释法说理+文艺表演+送法六进+摆摊设点”工作法,为辖区群众送法上门70场次,受益群众达13600多人;结合民族团结进步与检察履职在“两微一端”等媒体对外发布稿件187篇、检察动态2841条。
二、围绕专项治理,以更优效能践行司法为民
(一)稳步推进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专项工作。协同22家成员单位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形成“惩防治”工作格局;联合县公安局等部门建成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和“一站式”办案区;督促文广体旅局、市监局、公安局等部门依法开展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管理整治工作,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联合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单位组成“普法者联盟”宣传队伍,深入乡镇、学校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开展送法活动共370余次,齐力营造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起诉贷款诈骗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3人;对企业破产案件网上信息公布不规范制发检察建议;畅通检企沟通渠道,成立工作专班,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8次,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联合县金融监管局、市监局等部门发布《致全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反诈、反洗钱公开信》,共同推动构建“企业自律、监管护航、社会共治”的安全防线,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积极参与涉重金属、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涉重金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倒查十年相关案件4件,派员参与案件评查工作,就开展“回头看”整改情况向县委政法委报告;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4次,就涉重金属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案件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达成办案共识;开展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情况及涉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排查,服务统筹建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
(四)持续做实“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运用“领导包案+部门联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有效化解矛盾。持续发挥民生司法保障作用,年内对因案致贫的5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本级救助金10万元。运用“跨省协作+三级救助+社会帮扶”多元模式,联合上级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对因交通肇事致重度昏迷的案件被害人蒋某某开展跨省司法救助和社会帮扶,发放救助金22.1万元,帮助蒋某某渡过难关。办理赵某某矛盾风险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
(一)刑事检察监督更加务实高效。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5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5人。依托“检察监督+公安履职”模式双向发力,协同开展刑事案件“久拖不决”问题整改活动,整改率达100%,“久拖不决”案件清理完成率、整改率走在全市、全区前列。持续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抗诉1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
切实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认真落实驻看守所检察制度,助力县看守所实现连续49年安全无事故,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及刑事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书面监督意见11份,均获采纳并纠正,有效保障监管场所安全无事故和刑罚的正确执行。
(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更加精准深入。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5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全部得到采纳。办理的廖某某民事申诉案向法院依法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得到支持,经法院再审,被侵害的残智未成年人获得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依法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存在问题进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但需予以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检察意见16件,均已督促落实处罚。
(三)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稳健有效。聚焦生态、食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专项治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督促县域11处抗日战争遗址、烈士纪念设施等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管护和修缮。针对辖区内电梯管理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监管,及时消除电梯运行安全隐患。
以严的作风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41件次。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相关事项11次。支持配合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开展常规巡察工作,检视推动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各环节,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以实的举措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廉建。以“党建+”为基本思路,不断深化“党徽耀蒙检”党建品牌。一是坚持“党建+队建”,确定高阶段检察官助理3人,入选市级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官助理人才库2人,1名干警获评市级业务竞赛能手,1名干警家庭被自治区妇联评为“最美家庭”,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交流学习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200余期;以“老带新”加强传帮带,鼓励年轻干警参与办案等工作。二是强化“党建+业务”,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10名党员检察官始终坚守办案一线,率先垂范展现责任担当。三是推进“党建+廉建”,打造“蒙检清风润心铸魂”清廉品牌,机关作为县党的建设和清廉机关建设的观摩点,先后接待市直属机关工委等干部群众参观200余人次,得到一致好评。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蒙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司法办案理念引领提升履职质效还不够到位;三是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要求,持续树牢“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鲜明导向,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十五五”良好开局,为蒙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建设,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在落实落细。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协同深化社会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蒙山、法治蒙山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涉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加大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司法为民。持续深化“检护民生”,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持续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
四是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落实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刑罚执行监督报告意见。紧扣“公益”核心深化检察公益诉讼。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扎实推进“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履职办案。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创建;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组织干警参加业务轮训、专题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培育“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忠诚履职、干字当头、奋发进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蒙山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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