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蒙山检察院出实招
“暖心钱”给困境中的群众带去一缕亮光”
——蒙山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出实招多措并举显成效
“感谢检察官帮我的孩子办理司法救助,这真是雪中送炭,孩子的生活费终于有着落了……”日前,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亲属刘某眼含热泪握着蒙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的手表达着感谢。
“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也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蒙山县检察院检察长韦焕成表示。近年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让更多司法过程中的困难群众有生活期盼。本院本着“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帮助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有效解决“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司法救助,给困境中的人一缕亮光,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2020年以来,蒙山县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8件91人,发放救助金118.6411万元,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21件43人,低保户12件22人,军人军属2件2人,未成年人14件23人,残疾人10件10人。连续三年司法救助率排名居梧州市前列。
“暖心钱”让贫困当事人
重拾生活的信心
司法救助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近年来,蒙山县检察机关在办案环节对案件贫困当事人及时给予救助,发放“暖心钱”,解决他们因案致贫的燃眉之急,传递检察机关办案的温度,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他们不再感受冰冷的司法困境,重拾生活的信心。
2022年初,蒙山县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莫某被人砍伤致残后,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其被砍伤后医治费用5万多元多系借款,如不救助,必然因案返贫。蒙山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救助了莫某3万元。
2020年以来,本院共向32名帮扶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23.4981万元。办理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案件数、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均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蒙山县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的专项活动,找准司法救助融入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契合点,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司法救助。采取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参与听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被骗去了养老钱后,几乎崩溃了,是检察机关把我们拉了回来,在生活和精神上给予我们帮助......”,在覃某某诈骗案中,18名申请人被覃某某诈骗共计46余万元,覃某某将此款用于网络赌博,无其他财产可供赔偿,涉案款项难以追回。
该案18名申请人均为年纪较大的农民,无稳定收入来源,经济较为困难,客观上又难以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蒙山县检察院急群众之所急,及时启动对此18人的司法救助,向覃某某诈骗案的18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25万元,让这18名被害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极大程度上维护了当地的社会和谐稳定。
让更多困难群众
有生活期盼
为了让广大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有更深的认识,让更多司法过程中的困难群众有生活期盼,蒙山检察院注重救助宣传工作,做到救助一件,宣传一起,以救助案例的形式宣传国家司法救助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方式、救助程序等相关内容,让更多的群众在认可检察工作的同时了解国家司法救助,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帮助更多有需要救助的困难当事人。
蒙山县检察机关以“大格局”“长眼光”工作思路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本院各内设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移送相关线索、材料至第三检察部司法救助小组,统一受理救助申请,并依职权启动救助程序,实现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对象的零疏漏、零重复。2020年至2023年7月,共对25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无一错漏。同时注重工作全程留痕,司法救助工作全程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本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主动联合其他司法机关、财政、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城乡低保、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衔接机制,实现多元化救助,避免“给钱了事”。
本院在办理的盘某某等5人司法救助案,盘某某等5位农民工当事人是来自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的瑶胞,他们的合理诉求因无法得到执行,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本院检察长韦焕成亲自接访5位瑶胞,了解相关情况后,组建办案专班,前往忠良乡调查核实。办案专班多次与忠良乡政府协调会商,收集完善救助材料,快速办结该司法救助案件,并与忠良乡政府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跨地域办理该司法救助案,助力民族团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于案件影响较大、申请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家境特别困难的案件,蒙山检察院主动向上级检察院汇报,积极争取上级院支持,以破解基层院救助资金短缺问题,开展联合救助工作,达到救助效果最大化。
2021年7月,陆某司法救助案,陆某夫妇均为残疾人,是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陆某妻子还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蒙山检察院及时将该案向上级院报送,后经自治区检察院和梧州市检察院办理后,共向陆某夫妇发放救助金13万元,有效缓解陆某一家的经济困难。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残疾人的关怀。
“爱心检察官妈妈”
精准救助解民忧
“谢谢你们检察官,谢谢。。。”去年底,当蒙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向未成年受害人小黄的奶奶递过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时候,这位饱经风霜,脸上沟壑纵横的老人不禁有些凝噎,向检察官们连声道谢。
小黄的父母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去世,4岁的小黄受伤严重,该户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刚脱贫,事故发生后其家庭陷入极度困难处境。
蒙山县检察院调查核实后,认为小黄和其奶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迅速精简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申请发放救助金6万元。
“像此案中的未成年人救助对象,我们还专门开通了绿色通道,优先、快速进行救助,救助金额倾斜。我们还针对此类或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群体专门成立了‘爱心检察官妈妈’团队,持续追踪进行帮扶”办案检察官介绍道。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蒙山检察院联合当地镇政府、民政局、妇联、教育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救助,因人施策、多方统筹为3名被救助人提供了精准帮扶,为2名未成年学生办理相关手续,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950元/月的基本生活补贴,解决其后续基本生活费问题;协调教育部门落实减免2名未成年学生学杂费、保育费等政策;开展司法救助回访,为申请人提供心理疏导,抚平心理创伤,帮助他们重燃生活信心。
司法救助作为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民心工程。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蒙山县检察院让司法救助传递社会关爱,以持续效应为追求,提出综合式、多元化的精准救助方案,帮助困难群众摆脱当下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协调、衔接其他救助帮扶力量,防止其短期内再陷困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传递了社会正能量,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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