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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 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3-04-14 18:4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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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

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蒙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蒙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蒙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蒙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蒙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四)负责应由蒙山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蒙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蒙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蒙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蒙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蒙山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蒙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共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设置4个派出机构:派驻夏宜检察室、派驻黄村检察室、派驻新圩检察室、派驻蒙山县看守所检察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参照上级单位的公开内容,此项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蒙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6854130.59元,同比减少1547413.29元下降18.42%。主要是根据梧州市法院检察院财产统一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从2023年起,不上划至梧州市统一管理的部分经费仍由地方财政承担,列入每年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3年收支总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根据梧州市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从2023年起,不上划至梧州市统一管理的部分经费仍由地方财政承担,列入每年地方财政预算,使收入支出总体预算减少。

二、单位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6854130.59元,同比减少1547413.29元下降18.42%。本年收入预算6854130.59元,同比减少1547413.29元, 下降18.42%;上年结转结余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54130.59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547413.29元下降18.42%

(二)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无变化。

(三)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同比无变化。(四)本单位无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五)本单位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同比无变化。

(六)上年结转结余 0元。

三、单位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6854130.59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144130.59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05%,同比减少626003.29元,下降10.85%;项目支出预算1710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95%,同比减少921410.00元,下降35.02%主要是根据梧州市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从2023年起,不上划至梧州市统一管理的部分经费仍由地方财政承担,列入每年地方财政预算。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6190338.6元,占支出总预算90.32%,同比减少939229.4元,下降13.17%。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456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66%,同比减少569921.9元,下降92.59%。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51593.79元,占支出总预算3.67%,同比增加54971.47元,增长27.96%。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366598.2元,占支出总预算5.35%,同比减少27543.22元,下降6.9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54130.59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54130.59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19033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251593.79元、住房保障支出366598.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54130.59元,其中:基本支出5144130.59元,项目支出1710000.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行政运行5341538.6元,其中:基本支出4480338.6元,项目支出861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蒙山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1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12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蒙山县人民检察院系统各项专项业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其他检察支出737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376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蒙山县人民检察院系统其他专项业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死亡抚恤45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6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41343.82元,其中:基本支出241343.8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49.97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9.97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366598.2元,其中:基本支出366598.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5144130.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05%,同比减少626003.29元,下降10.8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692180.5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77%,同比减少1385443.05元,下降27.2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73800.0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71%,同比增加771289.76元,增长128.0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78150.0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2%,同比减少11850.00元,下降13.17%。

2.项目支出17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95%,同比减少921410.00元 ,下降35.0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324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4.53%,同比增加108560.00 元,增长13.1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0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04%,同比减少1226530.00元,下降83.63%。

资本性支出预算5376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1.43%,同比增加196560.00元,增长57.6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44130.59元,其中:

人员经费3770330.5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3738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5000.00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当年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5000.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000.00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费预算100000.00元,同比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00000.00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变化。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45000.00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当年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5000.00元,同比无变化。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同比无变化。

2.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000.00元,同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0.00元,同比无变化。具体是: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00000.00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1个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总预算安排1613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73800.00元,项目支出预算240000.00元,同比增加1011289.76元,增长167.85%,主要原因是财物上划市级管理,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35000.00元,同比减少118500.00元,下降26.13%。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9000.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7.61%,同比减少41000.00元,下降41%;主要是根据梧州市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从2023年起,不上划至梧州市统一管理的部分经费仍由地方财政承担,列入每年地方财政预算。分散采购276000.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2.39%,同比减少77500.00元,下降21.92 %;主要原因是分散采购的经费减少。

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5000.00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288000.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5.97%;服务类采购47000.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4.03%。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说明。

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7810529.63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238760.43元。2. 通用设备8290305.05元。3. 专用设备361677.25元。4. 文物和陈列品0元。5 .图书档案0元,6. 家具、用具、装具695859.00元。7. 无形资产223927.90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其中: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0000.00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0表。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https://kdocs.cn/l/cc6vKNEZs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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