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罪认罚从宽
时间:2020-10-12 17:2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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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蒙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小勇所作的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该院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结人数为146人,适用率为62.66%,比全市高12.87%,比全区高13.82%。2020年1月至9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为160人,适用率为88.89%,比全市高7.61%,比全区高7.51%。为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院一是高点站位,主动作为,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快速推进;二是加强宣传,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强化联动,与公法司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四是运用“四学”,提升能力,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规范适用。通过开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有效提升刑事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并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可。
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六点工作意见: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督量刑机制,不断提升质效;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办案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三是要科学合理使用此项制度,并且做到公平公正;四是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社会知晓度;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认真、严格、规范、谨慎的原则,确保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验证;六是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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