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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检察院依法对韦民茂等四人 恶势力犯罪团
时间:2019-04-23 15:14来源:广西蒙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蒙山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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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19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韦民茂、韦民略、韦裕艳、韦超强四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强迫交易罪向蒙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14年起,被告人韦民茂、韦民略、韦裕艳、韦超强等人为垄断蒙山县文圩镇道义村的沙糖桔采摘,对在该村种植沙糖桔的外地果农采用堵路、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果农将沙糖桔交给他们采摘,从中谋取非法利益,先后33次强迫10多名果农将沙糖桔交由该团伙采摘,共获得采摘人工款约120万元。
蒙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韦民茂、韦民略、韦裕艳、韦超强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劳务,情节严重,其四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韦民茂、韦民略、韦裕艳、韦超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蒙山县文圩镇道义村沙糖桔采摘领域称霸一方,欺压群众,属“恶势力”,应依法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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