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蒙山县村级“两委”换届年,蒙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服务县委部署的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中心工作,确保清正廉洁的人员进入村级“两委”队伍。
一、突出查办,保证村级“两委”队伍的廉洁性
村级“两委”成员是村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自身的廉洁是开展好农村工作的重要前提。今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县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两委”“蝇贪”,斩断伸向扶贫项目资金的“黑手”。该院积极摸查举报线索,查办了文圩镇道义村原党支部书记莫某某、村委主任韦某某以及黄村镇大化村原村委主任吕某某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贪污贿赂案件,收到较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突出预防,保证廉洁人员进入村级“两委”队伍
一是积极开展换届前的预防调查工作。变被动的事后查处为主动的事前预防,结合近年来查办的发生在农村的各类涉及选举、农村基层工作者以及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发案原因、规律、特点,形成《村级“两委”换届选举职务犯罪预防的调查分析》,针对选举工作中易发、多发、频发领域提出具体的预防对策,为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供参考,有效发挥警示和防范作用。同时,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抓预防,派员收集辖区各村的换届资料,倾听百姓心声,摸排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苗头性问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选举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发出警示,提前做好防控工作。
二是创新预防约谈机制促进村级干部廉洁自律。该院前移预防关口,建立预防约谈预警机制,在县委组织部组织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上,对全县村级“两委”干部共177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集体约谈,给全县村级“两委”干部敲响廉政警钟。并以陈塘镇创建预防职务犯罪示范乡镇的契机,围绕近年发生的村级贿选案件开展专题开展警示教育讲座,针对选举工作中易发、多发、频发领域提出具体的预防对策,收到较好的预防效果。
三是积极推进村级“两委”廉政准入机制常态化。2014年该院针对当年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的《建立2014年村级“两委”候选人廉政准入机制的检察建议》得到充分采纳,并形成常态化的长效机制。该院今年与县委签订了《蒙山县2017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候选人“三关”审查(审核)工作责任状》,充分利用全国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对全县各乡镇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候选人预备人员进行查询,并向县委组织部复函通报查询结果,确保有不良记录的人员“零当选”。据统计,今年该院在村级“两委”换届选举领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351次,均将查询结果告知相关组织人事部门。
四是加强预防宣传,营造依法有序、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氛围。利用“预防邮路”在全县各村委出版法制宣传栏200个,组织检察人员深入社区和农村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设点开展法律咨询,对选民进行选举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营造依法有序、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氛围。在换届选举日当天,派员到该院联系村——文圩镇秀才村,为新当选的新一届村“两委”成员作廉政提示。
五是积极开展换届后的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利用县委组织部为新当选的村级“两委”成员开展业务培训班的契机,精心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以蒙山县村干部职务犯罪基本情况为切入点,分析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通过列举发生在广西区内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指出村干部七种容易触犯职务犯罪的错误认识并作出检察提示,为全县新当选的村级“两委”干部提出具体的预防建议,深受好评。据统计,蒙山县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该院应邀到县、乡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3场,组织村级“两委”干部参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6次,为全县新当选的村干部敲响清明廉政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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