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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1期>蒙山平乐两地检察机关联合举办专题研讨会 共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控申案件”
时间:2025-12-25 09:33来源:广西蒙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蒙山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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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控申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2月22日,蒙山县检察院与平乐县检察院在蒙山县联合举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控申案件”专题研讨会。两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蒙山县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及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应邀到会指导。该专题研讨会一共分为经验分享、自由交流、领导点评及活动总结四个环节,现在让我们一起亲临专题研讨会现场。

经验分享

蒙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韦忠豪

  办理控申案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规定,坚持“诉访分离”原则,通过强化内外协作、重点救助、跟踪回访等方式,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充分运用领导包案、部门联动、调查核实、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有效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领导包案、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增强释法说理、风险评估预判,助推案结事了。

平乐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姚忠倩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控申案件”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件件有回复;加强接访、听证的释法说理,构建多元化协同机制化解矛盾;以“三心”工作法推动案件高质效办理,即用“耐心”听取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用“细心”了解情况提高群众认可度,用“公心”严格依法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自由交流

蒙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茂

  办案人员要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办案与化解矛盾、维护司法公正相结合。即在办案中要严把案件质量关,压实办案环节的责任链条,深化释法说理与矛盾化解,不断提升监督纠错能力,以此助推源头治理。

蒙山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陆小静

  控申部门在受理控申案件前要加强和业务部门沟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要在确保案件录入类别准确的前提下,及时流转业务部门办理;业务部门在办理时要全面审查案件证据,依法及时办理、办结,对不支持申诉人诉求的要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其服判息诉。

蒙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陶启亮

  在办理立案监督类案件时要注重引导当事人先行复议复核,再申请检察机关监督,以此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和权利。

蒙山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策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要注重拓宽案件线索来源,通过案管收案第一时间获悉案件线索,建立内外部线索移送机制;要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并实施重点救助;要加强上下级联动,推动救助效果最大化,将“应救助尽救助”原则落到实处。

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黄伟锋

  办理控申信访案件,要举行公开听证,助推矛盾化解。通过听证员的质证发表意见,将涉案事实模糊地带、争议焦点逐步梳理,达到对申诉当事人程序性救济、心理疏导等作用,共同守护公平正义。

领导点评

平乐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廷伍

  要落实领导包案促进案件实质性化解;要加强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要构建“检察长+部门联动”机制;要落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机制;要急群众之所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蒙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成

  接待群众要做到法理情相结合,依“法”办理,以“理”服人,以“情”感化,换位思考倾听群众心声,理解其处境,化解心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纠纷化解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活动总结

蒙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黎荣超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控申案件”,一要“高质”,依法规范办案,做到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二要“高效”,做到及时分流、及时办理、及时办结、及时答复;三要落实领导包案,对缠访闹访、疑难复杂等申诉案件,要主动向县委政法委和上级院报告,强化部门联动;四要注意舆情,做到文明接访;五要及时总结,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依法履职,担当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控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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