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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0期>以“红石榴”护航“无毒”青春路--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禁毒宣传系列活动
时间:2025-06-27 10:36来源:广西蒙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蒙山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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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全民“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蒙山县人民检察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积极主动作为,深入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形式丰富、主题鲜明的禁毒宣传系列活动。

专题授课 护航“无毒”机关建设

为进一步强化全体检察干警识毒、防毒、拒毒能力,6月17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韦焕成以“新时代公职人员毒品预防教育”为主题,为全体检察干警上了一堂严肃的禁毒专题教育课。课上,韦焕成以“新时代公职人员毒品预防教育”为主题,从新型毒品的种类及危害、公职人员吸毒对社会的影响和危害、公职人员涉毒违法将受到何种处罚、公职人员吸毒防控方面四个方面给全体干警授课。韦焕成要求全体干警要严守纪律底线,不仅要做拒毒防毒的标杆,更要以清醒的头脑、坚定的意志和铁的纪律共同守护检察机关净土,为打赢禁毒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聚焦净土 护航“无毒”校园建设

 

禁毒是世代接力的文明工程,学校是禁毒宣传教育的关键阵地。为进一步助力“无毒”校园建设,6月5日至6月24日间,蒙山县人民检察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以“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为主题,走进辖区湄江、二中、西河、秀才等五所中小学校,为师生带去一节节别开生面的禁毒法治教育课。法治课上,“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从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出发,以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教授师生如何识辨当前社会上披着“马甲”的各类新型毒品,重点对“上头电子烟”、“奶茶粉”、“笑气”、“邮票”、“可乐”、“跳跳糖”等极具迷惑性、成瘾性的新型毒品进行讲解,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的识毒、防毒和拒毒能力。同时队员还向师生阐明滥用国家列管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是吸毒行为,并呼吁全体师生要养成“合理用药,预防麻精药物滥用”的健康生活方式。


 

 

别具匠心  护航“无毒”社区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禁毒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6月5日、6月26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员分别在县长寿阁广场、县委党校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活动,并于6月24日以“远离‘上头电子烟’,莫让‘毒烟’毁人生”为主题发布原创禁毒宣传微视频,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不断护航“无毒”社区建设。
 

活动中,“红石榴”检察服务队员通过毒品仿真模型向群众介绍传统毒品、新型毒品的种类、特征以及危害。“这种鲜艳的花朵就是罂粟花,罂粟全株有毒,私种一颗也违法,切勿以身试法.....”,“当前毒品指海洛因、冰毒、可卡因等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合法用途内不违法,但是违法滥用就变成了毒品.....”队员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驻足群众讲解罂粟是制作毒品的重要成分及药物被滥用的危害,传授识破当前“花式变装”新型毒品技巧,同时鼓励辖区群众积极检举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接下来,掌声有请县检察院、县法院两名工作人员给我们带来《禁毒顺口溜》节目……”6月26日,在县委党校多功能报告厅内,蒙山县人民检察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联合县人民法院干警一起走上舞台,以“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为主题,将群众司空见惯的物品名称编成颇具蒙山特色的顺口溜,“酸梅、杨梅、三角梅,一碰毒品即倒霉”“这款、那款、人工款,吸毒以后没存款”,现场观众在朗朗上口的蒙山顺口溜中,进一步明白了识毒、防毒、拒毒的重要性。

扫除毒害,利国利民。2025年6月,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用通俗易懂、极具地方特色的普法方式走进机关、学校、社区等,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人人拒毒氛围贡献了检察力量。下一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不断创新禁毒宣传方式,通过更“接地气”、更“走心”方式传播禁毒声音,以法治之力筑牢禁毒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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