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用户
新闻媒体用户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职能 > 公益诉讼检察 >  > 正文
买菜被“生鲜灯”晃了眼?公益诉讼推动乱象专项治理
时间:2023-10-19 09:2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A- A A+

  

近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南珍菜场、普陀区欧尚超市、岱山县高亭中心菜场等生鲜市场买菜的市民们惊喜地发现,生鲜摊位上的“生鲜灯”已被符合标准的照明灯具所取代。“在照明灯具下,海鲜、肉类的新鲜程度一眼就能看出来,买着也更加放心了。”正在购买渔货的市民向前来开展“回头看”的检察官说道。

 

今年2月,定海区检察院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上收到一条举报线索,举报人反映其在菜市场购买海鲜时觉得海鲜很新鲜,但买回家后发现并不新鲜,怀疑两者之间存在差别是商家使用“生鲜灯”所致。

 

接到举报线索后,定海区检察院对辖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多个商家在肉类、海鲜、果蔬等生鲜区域使用不同颜色的“生鲜灯”。“在灯光下看起来新鲜的鱼,拿回家就变了颜色,这不就是欺骗吗?”市民陈女士说,除了海鲜外,肉类、水果、糕点等在灯光下看着也十分馋人,但拿回家后仿佛“卸了妆”。

 

“当前,菜市场使用的‘生鲜灯’大多是LED类灯,在灯光的‘美颜’作用下,肉类和蔬菜的色泽就会‘失真’。”办案检察官介绍说,由于当时国家未对使用“生鲜灯”出台禁止性规定,判断商家是否欺骗消费者的关键是其所售卖的商品质量是否合格,这导致消费者感到上当受骗后难以维权。然而,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农贸市场照明标准值中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

 

“通过严格的光谱成分控制,灯的显色指数在80以上,才可以还原被照物体的‘本色’。”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随后,办案检察官对辖区主要农贸市场开展实地调查,随机选择生鲜摊位,通过目测光源色差并拍照、利用便携式光谱分析仪现场抽检等方式,发现农贸市场照明普遍存在显色指数低于国家标准的问题。

 

“有的肉类食品摊位灯光显色指数甚至为个位数,远低于国家标准,将现场购买的肉类食品在‘生鲜灯’下与阳光下进行对比,发现肉类食品在‘生鲜灯’下会显得颜色红润,极易掩盖肉类的瑕疵。”办案检察官认为,农贸市场肉类经营者使用显色指数低的“生鲜灯”,影响消费者的色觉感官,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新鲜的肉类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定海区检察院随即对农贸市场“生鲜灯”问题举办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场监督部门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与,会上各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经讨论,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应当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尽快整改农贸市场“生鲜灯”问题,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力量,建立长期检查机制,将该类问题列入市场主体奖惩机制。

 

随后,舟山市检察院在定海、普陀、岱山等地部署展开“生鲜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堵塞监管漏洞。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协同相关镇街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集中整改,召开“菜篮子”供应店和生鲜超市负责人专题会议,向经营者宣传不达标“生鲜灯”整治工作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强化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会同相关乡镇和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商家滥用“生鲜灯”行为,从源头上堵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漏洞。

 

据了解,2023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让检察机关监督起来更有了底气。

 

截至今年8月10日,舟山市35家农贸市场和“三农”批发市场、15家“菜篮子”供应店、48家生鲜超市肉类交易区照明灯光全部对标进行规范整改,已完成调整安装符合合理技术值灯具数922个,预计于今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替换安装。此外,相关职能部门还与舟山市检察机关建立联合暗访督查机制,对“生鲜灯”整改问题进行常态化“回头看”,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


(责任编辑:admin) 

推荐文章
版权所有:梧州市蒙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梧州市蒙山县湄江南路40号  邮编:546700  电话:0774-6282740  桂ICP备140024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