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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9期>蒙山县检察院 开展“三进”全民禁毒宣传活动
时间:2023-12-14 11:48来源:广西蒙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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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蒙山县检察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以“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为主题,深入学校、社区、家庭等开展系列全民禁毒宣传活动。
 

禁毒宣传进校园
 
  12月4日、12月8日,蒙山县检察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深入辖区内的中小学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通过PPT课件授课、仿真毒品模型展示、宣传手册发放的方式,结合办案实际,向中小学师生以案释法,阐明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有哪些、如何拒绝毒品等,不断引导广大师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参与新时代禁毒工作的热情。此次活动接待师生咨询20多人次,受益师生4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400多册。


 
  “这些花朵好漂亮。”“这不是我们平常喝的奶茶吗?”“这不是可口可乐吗?”“这不是冰糖吗”……同学们围着仿真毒品模型议论纷纷。
  “同学们,这些看似奶茶、可口可乐、冰糖的东西可不是你们平常喝的或者吃的东西哟。它们都是经过犯罪分子伪装后出售给他人的、持续使用后会产生依赖性的毒品。”
  “什么是毒品呀?这些东西看起来都是很漂亮、很可爱的东西?”同学好奇地问道。
  “毒品,它是一种由国际禁毒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者克制,持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所以,作为学生我们一是不可吸烟、不可喝酒,因为一旦染上了吸烟、饮酒的不良生活习惯,就容易沾染毒品;二是我们不要对毒品产生好奇心;三是遇到挫折受到打击的时候,不要轻信坏人跟你说抽根烟来解解闷,这种心理往往也容易导致沾染吸毒恶习”。“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在向同学们展示仿真毒品模型的时候,围绕同学们的提问一一解答。

 
禁毒宣传进社区
 
  12月7日、12月12日,蒙山县检察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联合其他部门分别走进夏宜瑶乡、蒙山镇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通过摆摊设点、走上街头、走进社区等方式,结合办案实际,向辖区内的过往群众以案释法、答疑解惑,阐明什么是毒品、如何远离毒品等,不断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此次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活动接待群众20多人次,受益群众3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多册。


  “ 上头电子烟是什么呀?”大娘接过“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的宣传资料,指着宣传资料疑惑地问道。
  “ 上头电子烟通常呈笔状,长度约30厘米,类似电子烟,为无色、黄色至褐色粘稠液体,外表看起来与普通电子烟没有太大差别;但一些犯罪分子却在里面添加了人工合成的大麻素或依托咪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让吸食者在不知不觉中上瘾。”“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耐心地向群众解释道。
  “哟,听起来是一种翻新的吸毒花样呀,碰上这东西还得了。回家后,我一定要拿着这些宣传资料,好好地跟身边的亲戚朋友讲讲,让大家都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大娘一边翻着宣传资料一边对检察服务队队员说。

 
禁毒宣传进家庭
 
  “大伯,您好!我们是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今天专门来跟您宣传一下当前我们国家禁毒方面的知识……”


  12月7日,“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利用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机,走进网格责任区江景雅庭小区业主家中,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向他们释明毒品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同时结合身边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告诫群众要及时转告在外务工的家人要抵制毒品诱惑,谨防吸食“上头电子烟”。此次开展禁毒宣传进家庭活动共计10多户,受益群众2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多册。
 
  下一步,蒙山县检察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将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为保护一方平安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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