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6期>【检护民生】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 筑牢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墙”
时间:2024-05-24 16:24来源:广西蒙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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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民生民利。近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司法局、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妇联、残联等八家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商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

会上,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黎荣超介绍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相关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存在的难题、解决措施、经验做法、协作机制的具体落实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协作机制包括民事支持起诉适用的对象、受案范围、线索移送、各部门配合协作等方面内容,旨在加强和规范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合力维护弱势及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下一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协作机制,能动履职,加强与协作单位沟通协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什么是民事支持起诉?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民事权益遭受损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享有诉权的当事人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一)请求支付工资、劳动报酬、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遇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请求给付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等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六)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
(七)因实施见义勇为致使其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
(八)其他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情形。
申请支持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支持起诉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记入笔录。
检察官小贴士
当你的民事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想要起诉但诉讼能力欠缺、不知所措时,不要忘记检察机关是你坚实的后盾,我们会帮助你,让你维权更有底气。若你有需要可拨打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咨询,或者直接将材料提交到蒙山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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