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度总结大会,总结2021年工作,就2022年工作进行部署,表彰本院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韦焕成指出,2021年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韦焕成强调: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要致广大而尽精微,用求极致的精神抓落实,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树牢“认真工作只是合格,用心工作才是优秀”的工作理念,认真细致地抓好每一项工作,提高工作质效,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要牢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认真做好县委中心工作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至上的信仰根植于内心、践行于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要全面提升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积极发挥全体干警的主观能动性,结合目标任务要求,在核心数据上多动脑筋,在打造工作亮点上下功夫,在做好信息宣传上勤思考,不断擦亮“蒙山检察”品牌。
五是要抓实“质量建设年”。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统揽高质量发展;要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高质量发展;以抓实科学管理导引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
六是要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融入检察业务,进一步提升干警素质,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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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我院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会议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2022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并对各级纪委关于“两节”正风肃纪文件进行解读,对春节注意事项进行了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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